2012年6月9日 星期六

【2022花東願景 公民論壇】人物專訪:都蘭女妖在說畫 / 話

◎夏黎明、郭靜雯 採訪報導(台東論壇執行團隊)

本文為2012/5/9台東論壇執行團隊夏黎明、郭靜雯於台東都蘭進行的女妖在說畫藝廊負責人李韻儀專訪。文中以第一人稱的方式紀錄她分享關於文化藝術、花東發展的看法,同時提出,花東基金應善加利用,成立符合藝文人需求的「花東文化藝術基金會」,以此培植文化藝術行政人才、提供藝術家自由創作的園地、改善花東藝文創作環境。李韻儀,成功大學藝術研究所碩士,台東都蘭女妖在說畫藝廊負責人。定居台東已十年,專職藝文策展與藝文空間經營,以及藝文環境與創作之觀察論述。2005年底由都蘭藝文女性移民組成的「女妖在說畫藝廊」,認養並進駐月光小棧之後,將東海岸豐沛蓬勃的藝術人文能量注入這個絕美的基地,並設置咖啡屋與手工藝品小舖子。豐富而多元地推出各類在地的、外來的,與整個東海岸生活氛圍對話的展演。「女妖藝廊」的表演活動與所在基地的山林幽渺、望海開闊舞台背景融為一體,表演者與觀眾必須交融流動於環繞著人的大自然之中,對於雙方都是非常特別的表演實踐、觀看或聆聽經驗。漸漸地,「女妖藝廊」也成為各地藝文愛好者、工作者想要一窺東海岸藝術創作必定造訪的地方。

文化藝術創作者的自由度

我認為文化藝術是很細緻的東西,需要慢慢累積,且需要很大的自由度…

一個能夠激發想像力與創造力的空間,也同時是人們能夠真真切切生活著、相濡以沫的有機空間,「藝術創作始終來自於人的生活」,活生生的生活細緻堆疊、蔓延成這片土地上獨特的文化,這一切的基礎在於大自然與人、人與人之間,對彼此差異的尊重與包容,而不是資本主義式的併吞、化約,或美其名為整合,實則將所有差異收編整肅為某種行銷形象,例如所謂的「都蘭風情」形象商圈,營造媒體風潮吸引觀光客,就像一位文人朋友說的:「好地方是不能觀光的,一觀就光了!」

必須允許流動的依然自由流動,無法定義的繼續在一次又一次的實踐行動中不斷重新定義,生活與藝術的創造力量、存在的美感才能在這些撞擊過程中源源不絕地湧生,這些都要時間紮紮實實地累積繁衍,才能長出真實飽滿的果實…

花東文化藝術基金會的構想

花東這十年四百億的發展基金,要如何恰當使用,真正達到推動花東的文化藝術發展?我想建議可以比照文建會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成立推動花東文化藝術發展的「花東文化藝術基金會」,開放讓創作者自由提案。


文建會的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是一個獨立的單位,依照藝文分類,讓國內文化藝術工作者依照自己的構想提案申請,藝文創作者具有很大的自由度及揮灑空間,包含計畫內容、結案方式都由申請者自行提出,核銷會計制度簡便、沒有複雜的採購法規等等,或許這方式可突破既有限制,創造符合花東文化藝術工作者需求與期待的平台,讓基金更能為民所用。當文化藝術工作者擁有更大彈性跟自由的空間時,比較能生產出好的東西,創作者是計畫的發動者及經費使用的決定者。

現今各縣市政府每年花費許多經費推動的地方文化節、文化祭典,是地區最具代表性的藝文活動場域,但地方藝文人士往往不願意或無法進去,因為實在是太消磨了,而對地方政府來說,這些藝文人士也太不可掌握。現實困境是,藝文工作者與政府合作時,政府部門常有很多不得已的限制,諸如既有政策、視野所限、法令規範、層級考核等,而藝文工作者真正想要做、能做的,與政府的視角有很大的落差。藝文工作者申請、承接政府藝文計畫過程,常被瑣碎或不是從文化藝術角度出發設計的法規綁住,負擔超過自身專業的繁雜行政事務,最後乾脆放棄不做,或賠錢做,更糟的是在過程中失去藝術創作的自由度。即使遇到好的公務人員願意協助行政事務、法規解套,但末端的事務解決了,前端還是缺乏宏觀完整的藝文發展規劃。 不想受限的創作者,則乾脆選擇不申請這些大小的政府計畫案。藝文人是社會上最自由、最叛逆的一群人,用層層限制,硬要藝文人遵守,對他們來說太辛苦,也等同扼殺藝文創作的空間。

從築巢引鳥到助鳥尋巢

我認為花東不需要再蓋新的藝文中心或展館,重要的是,有人願意使用這些已有的空間,或讓人決定自己要蓋什麼空間。 過去政府發動、由上而下的大小藝文計畫,常是花了大筆錢、蓋了許多蚊子館,藝文卻難以真正開花結果。例如「地方文化館」、「磐石計畫」等,都是先有一筆錢,由政府指定地方要做這些項目,請學者專家先定義什麼是「地方文化館」或「地方生活圈」,地方藝文工作者接著必須把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情辛苦套進去地方文化館、生活圈的想像裡,花很多力氣去編織連接跟中央或規劃的人想像的那條線,這些由上而下、脫離在地的東西,很多時候跟地方的土壤、樣貌是脫節的。而基金會的方式,對藝文創作者來說,自由度高。你永遠不知道文化藝術工作者想要什麼,你可能打造一個純金的金絲籠,期盼鳥兒入住,但真正有活力的是五色鳥,牠並不想去住金絲雀住的鳥籠,何不讓有活力的鳥築自己的巢。

基金會經費可以補助已經出現的空間,或想要找一個空間,把它變成展演空間、藝文空間、文創工作室的團體。 例如台東糖廠、都蘭糖廠、鐵花村、月光小棧都是原本已經有一個空間,出現了願意使用空間的人及團隊,空間自然產生在地的生命力。有沒有經營空間的人永遠比有沒有空間重要,讓有經營計畫、願意使用空間的人或團隊浮現,讓人去營造空間、活化空間。

培力藝術經理人才與團隊

空間需要團隊經營,礙於缺乏經費及行政團隊,現行具有藝術行政能力的團體,往往也沒有多餘的人力、資金再去經營新的空間。像月光小棧只有我、兔子及一個協助的人,若我們想再去經營一個更大的空間,我可以當策展人,但一個大型展覽空間至少要二~三個專業藝術行政人員,沒有錢去支付專業藝術行政的薪水,這個可能性就無法實現。例如都蘭的藝術家們,一直期盼進行大型漂流木裝置展,希望可以把東海岸的、部落的精神氛圍具體呈現,但沒有經費、行政團隊來經營展覽的空間,構想也不可能實現。

維持大型展覽空間的運作,也不能只靠公部門補助,可能還需要開發文創商品、建立藝廊經紀制度,維繫長久的經營。從醞釀到可以獨立運作的過程,至少需要兩、三年的時間。可是缺少經費及藝術行政團隊,第一步是無法踏出的。

文化藝術創作者、文化藝術行政、文化藝術經理人,在文化藝術的領域裡,不該只是個人單打獨鬥,更是團隊的工作,政府應該朝著培養藝文工作團隊的角度思考。

因此文化藝術行政人才的培育及投資非常重要,目前藝文團體普遍的情形是校長兼撞鐘,台灣的文化藝術行政人員到目前為止並沒有被當作一個專業看待,專業制度一直沒有辦法建立起來, 在社會上沒有位置、不受尊重,是很消耗的一個行業。大都會裡熱血年輕的文化藝術行政人才多,汰換率、消耗率高,但在這裡沒有這麼多人可以汰換,即使很願意帶年輕人,也不一定帶的起來。尤其目前的環境是文化藝術工作者去配合公部門由上而下的想像,我經常要扮演銜接公部門跟文化藝術工作者兩端的線,常常面臨肩膀夠不夠硬、頭夠不夠大的時刻,要符合來自兩端的需求甚至承受打擊,往往太辛苦。

基金中應撥一部分,投資在文化藝術的專業人才培育,例如補助文化藝術行政人員的人事費,一個月兩、三萬的薪資,足夠吸引年輕人留在花東深耕、生活、工作,同時也提供了在地的工作機會,而政府也應該給這些藝術行政人才再進修的管道。

基金會的形式,可以讓這些構想成為可能,由想做的人及團隊來想,做哪些事、在哪裡做、怎麼做、需要怎樣的人才,這才是有用有意義的。

基金會成立後,需要思考的問題,就是決定花東藝文走向、建立具公信力公平的制度、建立適合在地的營運機制,例如挑選適合的評審、如何分類分項、如何決定誰可以拿到錢等。像地方藝文人士長久以來想要推動的音樂人才培育計畫、東海岸大型策展計畫,都可以以此方式實現。

文化藝術與文創產業之間

提到文創產業,它並不在我的思維裡,並不是我所熟悉的,我覺得應該放在經濟部門來思考。藝術工作者也跟我一樣,文化藝術創作跟文創產業的思維完全是兩回事,創作跟設計的概念也有所不同。

文化藝術工作者不可能同時還要思考專業範圍外的事情, 還要考慮怎麼將藝術品變商品、怎麼販售。文化藝術工作者,認為每一件作品都是獨一無二的,即使是小東西如髮簪,這一次做的跟下一次做的,就是不一樣,很難納入量產的。

但文化藝術工作者可以與文創產業工作者互相刺激交流,文化藝術工作者看媒材、看作品的思維、角度往往很特殊,比方同樣的材質,同樣的東西,就可以提出不一樣的可能性,可以回饋給部落裡進行量產的工作者,刺激出原來同樣的素材還可以這樣子玩的創意!

我想政府可以協助部落工作室跟藝術工作者合作,以都蘭樹皮工藝品為例,已經發展出書籤、鑰匙圈等小東西,月桃也發展出很多小東西,政府可以協助找一個大的空間,進行以樹皮跟月桃為主的展覽,結合藝術工作者跟部落文創工作者一起展覽,藝術工作者可以從文化脈絡及展覽的角度協助產品陳列, 將產品跟文化連結的更為清楚。

資源多不等同於好的建設,可能代表破壞的更快速,因為地方可能沒有時間醖釀花錢的機制與團體。資源過多有時候就像錦上添花,肥料添錯了、放太多了,花反而死掉了,本來有活力、有生命力的東西就跑掉了,如果土地貧瘠了,沒有養分了,人們只好去別的地方,但可憐了走不掉的人,因為世世代代的根都在這裡…

政府可能常說,各單位都已經花很多錢在地方了, 但實際狀況可能是,拿到錢或懂得拿案子的團體,往往是很了解行政法規例如採購法或很有資本的顧問公司,不見得真正瞭解地方,規劃內容很多是貧瘠而與這塊土地毫無關係的,但真正已經做很多事或想做事的團體 ,卻可能沒辦法拿到案子。像外來財團、大型企業、飯店的投資模式,也是如此,這些公司比較有資本、有條件拿到資源及政府的配合,發展出巨型的量體,但很多時候,長久長久,可以累積的東西, 都是這片土地上的人,依照自己的性質或質地,互相一層層,堆疊、發展、累積出來的。花東的文化藝術是從很深的地方,慢慢發芽長出來的,好的環境,才有可能累積成這片土地上真正的東西、甚至成為可以持續的產業。

※後記:藉由本次對第一線的在地藝術工作者和策展人的採訪,我們更清楚地認識,地方文化藝術耕耘發展的條件、方向,需求和方式。也讓我們更深刻地思考,如何有效地運用花東基金,厚實東台灣的文化土壤,讓新芽初綠的在地文化藝術,茁壯成林。


※延伸閱讀:台灣光華雜誌2010年3月第013頁 都蘭女子的流浪圖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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