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於一百年六月施行,近日中央、地方及民間分別在台東及花蓮舉辦五場論壇。筆者以民間代表身分為「社會永續」論壇的成員,與會成員普遍認為東部地區因為原住民族人口所占的比率比台灣其他地區還要高,有豐富多元的人文特質、乾淨的土地資源等優勢條件,若能有效的運用,將可營造花東地區文化產業品牌特色。
台灣原住民族的問題是源於「歷史的創傷」,政府遷台以來是以「同化政策」主控了漢、原的族群關係,不但造成漢、原之間的緊張衝突,製造了刻板印象,尤其甚者是對台灣各個原住民族的文化、語言造成嚴重的破壞與流失。統治政策改變了原住民的生活環境及社會結構,並與原住民傳統的觀念產生衝突,造成整個族群集體歷史與文化的傷痕,也衍伸出許多問題,其結果是原住民族人才結構性流失,回家的道路愈來愈遠。要真正解決問題,必須從政策、制度上著手。
迄今學校教育目標仍是以「漢文化認同取向」為主軸,縱使課程綱要一再修訂,教育的方式終究徘徊在漢化、融合與大熔爐的結構裡,漸漸地失去原住民族文化的多樣性。政府的族群關係意識形態若是不變,任何教育政策都將無法改變現狀,根本的做法必須要再回到教育來重建原住民族的文化,若未能從教育體制裡根本性的改變,還想要發展原住民族文化特色,恐都將無法有具體明顯的成果,因為教育是深化、傳承文化最有力的工具。
筆者認為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應從成立「原住民民族學校」、「示範部落」做起,亦即原住民族文化是要「從哪裡流失,就要從那裡找回來」。做法上,應建立雙軌教育體系,即除現行學校系統外,再建立原住民民族教育體系,學制與現行一般教育相互銜接。雙軌教育體系的建立並非是作教育的區隔或分流,而是希望展現更多的教育風貌,及為能有效的推展原住民民族教育,發展文化特殊性。
以現行鄉鎮為區域成立以原住民民族為主體的「民族小學」及附屬幼稚園, 再逐步延伸民族中學。原住民民族教育,應規劃「雙文化認同取向」的教育目標。課程、教材的設計、編輯及師資聘用則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的精神,至於非主流課程及教材如「藝術與人文課程」、「彈性課程」及「健康與體育課程」,應發展與在地文化相連結的課程教材,師資的養成教育著重多元文化的外加能力。
另成立以原住民民族為主體的「示範部落」(以花蓮縣為例,成立阿美族、太魯閣族、布農族、葛瑪蘭族、撒奇萊亞族的示範部落;台東縣為例,成立阿美族、卑南族、布農族、排灣族等示範部落)。「原住民民族學校」是「示範部落」人才的培力基地、包括手工藝、雕刻、歌舞等,發展及呈現民族及文化的主體性,展現文化的多樣性。
示範部落的概念,主要是在建構以知識做為基礎,原住民為主體,深化而有系統的整合原住民各民族的文化,並發展「創造性的就業」(如導覽解說、傳統美食、手工藝品及歌舞展演等),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提升原住民族知識技藝品質,讓文化的展演回原鄉,文化才會有生機、有生命力,原住民人才也才願意回流。
《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應編列預算推動成立「原住民民族學校」、「示範部落」,原住民族文化是人類共有資產,維護文化資產是台灣人共有的責任。應先要讓原住民族文化從「根部」復活,「人文」與「自然」均衡發展,接納從地方思維出發的發展主張,才有機會建立花東地區產業品牌特色,達成東部區域永續發展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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