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8日 星期三

【2022花東願景 公民論壇】花東發展 公民要發聲

◎郭靜雯
花東的公民及地方社團在3月17日於花蓮舉行了第一次「花東願景公民論壇」,交流花東兩地公民意見。
花東的公民及地方社團在3月17日於花蓮舉行了第一次「花東願景公民論壇」,交流花東兩地公民意見。

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於去年100年6月立法院通過,顧名思義此條例針對花蓮、台東兩地的永續發展所編列的特別預算,發展基金為10年400億,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院經建會,地方執行機關為花東兩縣政府。條例通過前,民間努力擋下了危及土地公平正義的條款。

政府方面如何推動花東發展?依照條例,由中央主管機關即經建會訂定「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作為上位指導, 並成立「花東地區永續發展推動小組」, 負責協調、審議、監督與指導花東地區建設及發展,推動原則為計畫引導預算,公務為主、基金為輔、強調合作整合。縣主管機關分別或共同依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擬定4年一期之「綜合發展實施方案」。

台灣的政策公民參與仍在摸索中,在花東發展條例通過後,花東的民間意識到推動花東永續發展,公民的聲音當然不可或缺,而公民對花東的想法、對未來發展的想像到底是什麼?民間豐富的在地經驗及活力又如何轉化成民間真正想要的政府政策中?這些都需要踏出腳步,共聚一堂討論、嘗試。

因此花東兩地的公民自發性舉辦多場農業、產業、環境、都市發展、社福、教育、醫療、原住民族發展、交通、人才培育、文化藝術、觀光等領域的公民發想討論會。

花東的公民及地方社團在3月17日於花蓮舉行了第一次「花東願景公民論壇」,交流花東兩地公民意見。會中超過兩百人參與,熱烈發表對花東10年的發展期待,討論基金該如何規劃運用。

參與者認為,計畫該融入人才培力的概念,真正的發展必須有足夠的人才,推動友善土地的小農、社區型農業,社福教育應以在地居民、弱勢權益為首要考量,建議民間非營利組織也有權申請花東發展基金,落實在地觀點及期待,計畫應以地方為主體、傾聽各階層民眾聲音及需求,也應融入原住民觀點。

開放公民參與機制,多元文化的融合及尊重,縮小貧富差距,更不應只有硬體開發建設,應以環境永續為首要考量,並重視低碳環保。醫療社福以照顧弱勢為先,推動以人性為本的交通發展、完善在地生活機能都是花東人民的願景。

民間會議舉辦後一周,台東縣政府連續舉辦了4場「台東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規劃」座談會,由觀光旅遊處、建設處、原住民族行政處、環境保護局、計畫處各報告縣政府對花東發展條例的規劃及基金運用,並了解地方的意見。

4場的座談會,地方民代及公務人員皆有出席,但一般公民出席的比例仍低,縣府處室報告的規劃內涵,多數仍不離獨尊觀光、建設為先的思維;缺乏各項人才培育的內涵。而社福、醫療、教育、環境友善農業的長遠規劃,更付之闕如。座談會討會時間,除了各地方民代提出需求外,地方民眾在座談會提出了應以在地人才培育為重的聲音。

此4場座談會恐需要釐清的是,經建會的「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仍未正式公佈,縣府各處室在公開座談會對地方民眾報告的計畫內容,是否符合策略計畫永續發展精神?將來是否可以通過、實際推行,都仍是問號,恐怕也有讓地方誤以為這些計劃必為未來花東地方發展基金所要推動項目之疑慮,而民間的意見,如何納入規劃計畫當中,也仍未清楚。

花東地方長久以來都在討論、推動、實踐諸如小農經濟的可能,期待花東發展條例可以用「庶民經濟」為考量,「圖利」花東在地民眾、照顧弱勢族群。

由於多數民眾不清楚條例內容而喪失表達意見之權利,因此呼籲政府應於加強讓地方了解花東地區發展條例,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會,擬定更清楚可行的公民參與監督機制,釐清爭議並落實永續發。讓錢留在地方,才是「東部發展」最重要的關鍵。

※本文原載於台灣立報,經作者同意後全文同步刊載於東海岸評論
※感謝東部發展聯盟提供【2022花東願景 公民論壇】3/17第一次花東聯合論壇分組討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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